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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长春市教育局通报多起在校教师有偿补课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教育主管部门一再禁止在校教师有偿补课,但部分培训机构和在校教师仍顶风而上,有的教师补一假期课的违规收入“够买一台轿车了”。

  违规有偿补课“花样百出”

  长春市教育局近期通报了7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包括吉林大学附属中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教师。这些教师均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被查处后受到警告、记过、降级、扣薪等处罚。

  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妍介绍,为减轻学生负担,近期教育局成立了治理工作专班,排查全市有偿补课行为,对重点区域、学校、对象进行全天候督查。

  “死看死守半个多月,查空了一半的辅导班。”专班负责人周立刚介绍,在长春火炬大厦、瀚森综合大厦、汇华大厦、梅隆大厦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检查。

  工作专班在调查一家培训机构时,遭遇多名家长拦门。执法人员进入班级后,发现上课的女教师对黑板上的知识并不了解,而在教室最后一排,坐着一名自称“旁听家长”的人。在要求对其拍照取证时,该“家长”几次试图逃跑。反复询问后发现,他是长春市某附属学校教师,在高二模拟考试前,“走穴”讲课,一节课2000元。

  被查出后,该教师受到行政记过、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取消年终奖、调离班主任岗位等处罚。

  不少补课地点深藏民居,取证困难。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暗访地下补课班来到长春明珠小区时发现,补课机构都不挂招牌,卷帘门低垂,摄像头密布。学生进入后大门紧闭,工作人员一再敲门也无人应答。执法人员要长时间蹲守,或者假扮成家长才能进入相关区域。

  家长谎称“无偿补课”也是专班在检查中遭遇的新难题。让检查人员无奈的是,一些家长非但不配合检查,还谎称教师补课是无偿行为,也不配合提供收费证据,学生对此也是三缄其口,取证难度较大。

  有家长主动组织在校教师补课 有的教师一小时收费超过2500元

  记者调查发现,有偿补课的背后,一方面是家长“望子成龙”的迫切需求,一些培训机构针对家长心理进行“名师炒作”;另一方面,校外补课收入高于在校薪酬,一些教师顶风而上。

  在长春市一所重点高中,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个理科班,其中四分之一的学生在校外补课。

  长春市发布的2019年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结果年度报告显示,高二阶段有五成以上的学生每周参加1至5个课外班。

  一位高中物理教师认为,学生到外面补课有很多原因,并不完全是由于老师课内不讲。有一部分确实是因为课上没听懂,需要课后补;有一部分学生是觉得课上“吃不饱”,也去课外补。“班上不管成绩好的还是成绩差的,几乎都在外边上培训班”。

  据了解,在长春等地的“补课市场”上,一对一辅导高中生,非在职教师一般为每小时200元,在职教师可以达到每小时700元至1000元。

  一位长期组织在校教师补课的家长给记者算了笔账:组织一个补课班,初中教师一小时收入约有1500元,高中教师有的超过2500元。每逢寒暑假,许多学生每天的课程多达6节,有的教师一个假期收入10万元到20万元,“够买一台轿车了”。

  尽管价高,但一些家长还是主动组织在校教师补课。这位家长道出了普遍心态:“找任课老师补课,一方面他们了解学生情况,能够更紧密结合课程;另一方面也相当于变相给老师红包,让老师在学校能对孩子多些关照。”

  有业内人士认为,严禁在校教师有偿补课却遭遇顶风而上,是部分教师错误师德观念的体现,一些违规补课的教师认为,“义务教育辛辛苦苦,校外补课发财致富”“校外补课也是劳动所得、凭知识赚钱”“补课被抓是倒霉,不去补课是无能”……

  双管齐下:紧盯培训机构、加强师德建设

  在近期专项治理中,长春市教育局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严禁其聘用在职教师,一经查出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公布了一批培训机构“白名单”。

  据了解,长春市教育局还将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使其不得再以在校教师为卖点,不得为有偿补课提供平台。

  教育专家建议,为防止有偿补课现象回潮,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规范力度,推进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林丹认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主管部门应研究建立师德修养评价标准,创新和完善师德培养长效机制,建立教师职前、入职、职内的师德教育一体化体系,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

  长春二实验中学校长李国荣说,学校既要与教师签署“师德承诺书”,发现教师有偿补课的苗头及时纠正,也要监督教师的教学质量,经常听课评课,加强教学测评,发现教师有课上不讲的情况及时谈话,并把教师的绩效工资向教学一线倾斜,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

  “扭转家长错误的补课观念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董妍认为,学生补课前应该先给家长“补课”,让家长改变盲从心态,培养正确的教育观。

  (来源:新华社 “新华视点”记者李双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