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长春市教育局在其官网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高中在职教师安乐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12月6日(周日)上午10时许,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高中在职教师安乐,在位于新民大街与桂林路交汇的银贸大厦8楼“天嘉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依据国家、省、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给予教师安乐行政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职晋级、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年终奖,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处理决定。

  这是长春市教育局近期发布的第二则处理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通报。

  在此前12月3日的通报中,长春市教育局对吉大附中初中部、长春市第八中学、长春市第一0三学校小学部等三所学校的5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处理。另有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一名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被通报。

  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1. 2020年11月11日(周三)晚,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在职教师才景辉在坐落绿园区的一个叫“清华教育”的办学机构内进行补课。依据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给予教师才景辉行政记过处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职称参评及一切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取消本年度业绩津贴,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处理决定。

  2. 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长春市第八中学在职教师胡忠良在坐落南关区的瀚森综合大厦6楼一个无证的办学机构内进行有偿补课,经深入调查核实该校教师孙静波、徐婷婷共同参与了此班的有偿补课。依据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上述三名教师做出如下处理:  

  给予教师胡忠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职晋级,取消年终奖的处理决定;  

  给予教师孙静波行政警告处分,职称降档,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职晋级,取消年终奖的处理决定;  

  给予教师徐婷婷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职称降档,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职晋级,取消年终奖的处理决定。

  3.2020年11月16日(周一)晚,长春市第一0三学校小学部在职教师时淼在坐落南关区的“铭师教育”培训机构内进行有偿补课。依据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给予教师时淼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两年内职称晋级、评奖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年终奖,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处理决定。

  4.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在职教师王馨梅违反职业道德,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处理决定。  

  近期,长春市教育局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11月12日,发布了《长春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12月9日,长春市教育局又下发了《关于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紧急通知》,明确表示“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