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长春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同时,长春市一批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双阳区太平镇、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村、绿园区合心镇新农家村、二道区英俊镇胡家村、农安县合隆镇红星村、榆树市恩育乡新胜村、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净月高新区新湖镇长山村、双阳区鹿乡镇镇区村、公主岭市怀德镇三里堡子村、公主岭市环岭街道火炬村、公主岭市范家屯镇马洼子村等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朝阳区委组织部、南关区政务信息中心、宽城区兴业街道办事处、二道区东盛街道亚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吉林省万佳健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世界雕塑园、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纪委(市监委)、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长春市市容环卫信息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督查大队)、长春市文庙博物馆、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单位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等36个单位经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九台区文体社区林燕家庭、双阳区奢岭街道新安社区李华靓家庭、双阳区齐家镇长泡村王晓燕家庭等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春希望高中、南关区树勋小学、德惠市第六小学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长春市教育局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朝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田秋、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校长杨波、长春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主任科员张文强等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揣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