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区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家住宽城区的高某有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根据相关线索展开调查,于10月19日在北湖开发区北湖公园附近将高某查获。

  经查,嫌疑人高某于9月17日驾驶白色本田CRV私家车行驶至郊外僻静处,在车内吸食冰毒,吸食后驾驶车辆驶离。查获后通过对嫌疑人的检验,体内还存有毒品含量,构成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另外,通过进一步工作,发现高某于2014年在宽城区交警大队还有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决定对高某处以200元罚款、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现已将高某移交长春新区公安分局进行后续处理。

  吸食毒品后会产生精神亢奋甚至妄想、幻觉、行为失控等症状,这种高度兴奋感会导致吸毒驾驶员不能保证正常驾驶所必需的操控能力,“毒驾”的危害不容小觑。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