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红旗街精品街路交通组织调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通告中称,为了营造红旗商圈繁荣氛围,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安全,更好地为行人提供安全顺畅的环境,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有关事宜进行通告: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通告调整范围内通行的,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单向通行调整。和光路(虎林胡同-虎林街)单行方向由虎林街向虎林胡同方向调整至由虎林胡同向虎林街方向单向通行。

  三、行车路线调整。红旗街(工农大路—万宝街)调整为公交专用路,公交专用路的运行时段为8:30至22:00。运行时段内禁止公共汽电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路上行驶。

  四、静态交通组织方案调整。红旗街(工农大路—万宝街)、富锦路(新亚路-虎林街)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

  五、慢行交通组织调整。在红旗街与和光路、和光胡同交会处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严禁非机动车驶入红旗街(工农大路—万宝街)内。区域内行人在人行道上通行。

  六、为保障富锦路精品街品质,在每天19:30-22:00期间,富锦路(新亚路-虎林街)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来往车辆请提前选择合理出行路线。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