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为10月20日至翌年4月6日。如果出现异常低温情况,长春市政府将采取“弹性供热”——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按照《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供热温度昼夜平均不得低于18℃,在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1/2处距地面1.4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长春市及各城区公开投诉电话

  长春市供热投诉电话:12319

  朝阳区:0431-89388100

  南关区:0431-81960209

  宽城区:0431-81955716

  二道区:0431-86782700

  绿园区:0431-89679766

  双阳区:0431-84227302

  经开区:0431-84859776

  净月区:0431-84518722

  汽车区:0431-81501413

  长春新区:0431-85543168

  (来源:掌上长春 记者:赵雪 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