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为10月20日至翌年4月6日。如果出现异常低温情况,长春市政府将采取“弹性供热”——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按照《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供热温度昼夜平均不得低于18℃,在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1/2处距地面1.4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长春市及各城区公开投诉电话
长春市供热投诉电话:12319
朝阳区:0431-89388100
南关区:0431-81960209
宽城区:0431-81955716
二道区:0431-86782700
绿园区:0431-89679766
双阳区:0431-84227302
经开区:0431-84859776
净月区:0431-84518722
汽车区:0431-81501413
长春新区:0431-85543168
(来源:掌上长春 记者:赵雪 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