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中秋假期即将来临,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日前发布假期旅游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文明出行、安全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示,要做好出行前准备,选择参团旅游时要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并索取发票、行程单;谨慎购买网络在线旅游产品,谨防网络欺诈;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避免掉入低价旅游陷阱。应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错峰出游,不要集中选择热门线路和目的地。

  此外,为安全起见,游客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或加入团队的微信群,便于及时联系;认真听取导游员对乘车、景区游览等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选择适合自身的旅游产品,慎重参与涉水、高空、高速、户外探险等高风险项目及高刺激性旅游项目;随团旅游避免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要树立文明出游意识,出境旅游时,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出行前,游客应密切关注出行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信息,提前联系景区、景点,了解当地防控政策。

  旅游过程中应提高理性消费意识,依法维权。旅游投诉请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