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放假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从10月9日(星期五)起,省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午休12: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市直机关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午休12:00至13:00;下午13:00至16:30。区机关作息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午休12:00至13:00;下午13:00至17:30。

  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