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将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吉林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将对整治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周边要百分之百围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底座高度应当为0.5米实体砌筑,并进行抹面和涂刷白色涂料,围挡型材应当采用彩色定型钢板,四环路以内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二道区英俊镇、南关区南部新城、公主岭市范家屯、响水镇、农安县合隆镇、长春新区、净月开发区、莲花山开发区按此标准执行),四环路以外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工程围挡采用彩色定型板材或者砌体,应当有基础、立柱和上沿、并作亮化处理。围挡主色调与周围环境一致,围挡外侧与道路间隔带应当绿化;线路管道挖掘、园林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以及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材质应当采用彩色定型钢板,与作业地面连接牢固,总高度不得低于2米;轨道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应当采用实体砌筑或者彩色定型钢板,总高度2.5米,下设0.5米底座,标志、颜色、字体统一;装修工程、拆除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围挡应当采用彩色定型钢板、做制式可移动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拆除建(构)筑物后暂时闲置的建设用地,土地收储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实施简易绿化并按标准实行封闭围挡。

  施工现场要百分之百硬化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路

  面应当采用混凝土或者沥青进行硬化。硬化路面长度以马路边石为界,向内延伸长度不得少于50米。如因现场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长度,以进出口路面全部硬化为准。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应实施混凝土硬化。存放材料、料具、构配件等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出入车辆要百分之百冲洗

  进出口处应当设置地埋式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禁止车辆带泥行驶。运输垃圾、砂石、灰浆、煤炭、白灰、粉煤灰以及其他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采用密封、包扎、覆盖等方式密闭运输,不得泄漏、遗撒。

  物料堆放要百分之百覆盖

  场内裸露的场地、48小时以上不外运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必须集中堆放,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在进行楼层、高处平台建筑垃圾废料清理,基础围护梁拆除和密目网拆除时,采用封闭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抛掷、扬撒。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石灰和回填用渣土。现场搅拌砂浆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袋装清运。亮化美化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整齐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弃物;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放置于围挡内,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市政基础设施、线路管道挖掘工程施工现场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良好的排水网络系统,保证排水通畅

  产生大量泥浆的市政工程实施作业时,应设置泥浆池、泥浆沟,施工污水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染管网。严禁将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焚烧垃圾及有毒、有害和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房屋建筑二程外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每100平方厘米不低于2000目且阻燃,并保持安全网的清洁、整齐。对污染严重或者发生破损的安全网要及时清洗、更换。

  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最高罚10万

  违反上面规定的一般性处罚为,问题明显、构成处罚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加重处罚为,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在一般性处罚基础上,加重处罚:

  1、责令停工整改;

  2、取消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优资格;

  3、行政处罚结果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4、在当地媒体上进行曝光;

  5、列入长春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陆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