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规范养犬行为 完善养犬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听证

  9月1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参加听证会。

  养犬管理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于8月28日对《规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把这部法规修订好,根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的规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规定》中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事项进行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使《规定》更加符合长春市实际,更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听证会上,9位陈述人就养犬管理区内居民饲养犬只数量限制问题;养犬人不按规定清理犬只粪便如何管理问题;是否可以在具备条件的公园和居民小区设置一定的区域供犬只活动问题;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养犬人,是否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养犬;养犬管理工作中如何发挥物业企业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听证会上陈述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在进一步修改法规草案时,充分吸纳合理化建议。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