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这意味着长春房地产市场在经历数年宽松之后,进入“限价+限贷”的调控时代。

  通知中更是明确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