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中旬,该局将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污染防治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个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落实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处置环境管理制度,有效整顿经营管理乱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整治范围及对象为各乡镇(街道)以上的废铅蓄电池社会源、废矿物油产生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铅蓄电池或废矿物油收集或利用处置单位。

  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情况,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是否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接收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其核准经营范围和规模相符,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及自行监测,是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将坚持采取“疏堵结合”方式,规范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公布收集和利用处置机构名单,对涉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上门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精准帮扶、科学引导就近处理,严格控制跨省转出。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杨洪伦 通讯员:李春晖 蔡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