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长春市民健康公约》的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健康素养,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成果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市卫健委、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中心联合起草了《长春市民健康公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通过多种途径征集市民意见,社会反响热烈,广大市民普遍支持制定健康公约,也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为了更易于传播,我们把公约内容精简为“十不十提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长春市民健康公约》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十不

  不食用野味,不多用油盐

  不饮用生水,不乱用药品

  不随处吸烟,不过量饮酒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不暴躁生气,不熬夜透支

  十提倡

  办公居家勤通风,

  清洁环境讲卫生

  公筷公勺分餐食,

  合理膳食控体重

  适宜防护戴口罩,

  定期体检打疫苗

  文明社交守礼仪,

  心理平衡调情绪

  科学健身常运动,

  注重预防保健康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践行市民健康公约,人人参与、人人行动,形成讲卫生、讲文明、崇尚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建健康长春!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