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焕秋带领执法检查组到长春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两家企业和蘑菇沟垃圾填埋场,实地检查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长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长春市中法、长春市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长春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好净土保卫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明确职能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要努力营造依法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企业自律意识和公众环保意识。要严格落实好法律赋予的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形成协同配合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整体推进,从根本上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长春市副市长周贺陪同执法检查。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