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长春与北京、天津、上海、大连、厦门等28个省、市(区域)成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批复文件提到,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各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同时落实好上述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主动引领开放,推进探索任务,创新政策手段,形成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合力,并按《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全面深化试点期间,根据发展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方案》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早在2019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吉林省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数据显示,2018年,吉林省新兴服务进出口额137亿元,同比增长65.9%,高于整体增速55.9个百分点,其中金融服务进出口额1.8亿元,同比增长3.5倍,成为增长最快的领域。新兴服务领域进出口额总体占比提升12.6个百分点,带动吉林省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实施方案》提出,为促进各地服务贸易均衡发展,吉林省将以长春、吉林和延边为区域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地区挖掘潜力,发展各具区域特色的服务贸易。培育区域内重点企业和项目,增强产业实力,逐步形成区域协调、结构合理、各领域服务贸易企业蓬勃发展的新格局。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服务、制造业服务外包,鼓励企业提供到岸服务。在服务模式上,鼓励我省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以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方式提供到岸服务,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时效。

  “围绕服务贸易,吉林省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很多,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吉林省政协委员冯堤分析说,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国际合作、“吉林一号”卫星国际化运营等项目都有很好的前景。他表示,吉林省此前也提出,要提高工业互联网、文化创意、跨境运输、大数据技术、工程设计等服务发展水平。同时,提出要促进开放合作,扩大跨境服务贸易规模。他认为,红旗品牌服务、中车长客服务、中医药服务和生物识别技术是长春市乃至吉林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优势品牌。此外,他也针对发挥特色优势,拓展跨境消费贸易领域提出建议,重点扩大生态旅游、冰雪运动、康养服务、会展服务、教育培训等入境消费。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