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长春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凡选择在长春申请的申请人,请于8月24日至26日前往长春市司法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事宜。

  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办理时间:8月24日-26日9:00-11:00、13:30-15:30。

  办理地点:长春市司法局一楼(青年路6399号)。

  咨询电话:0431-85805990、0431-85802564。

  (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