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满足利用者查档需求,现就档案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21日起,查阅本馆档案需通过电话预约,提出查档申请,按长春市档案馆排定的时段入馆查阅。过期需重新预约。
预约时间:
8:30——15:00(公休日除外)
预约电话:
0431-86012066
0431-86012056
二、查档人员要主动出示身份证、扫描绿色“吉祥码”和“疫情防控行程码”。每次预约只允许一人查档,其他人员不能进馆陪同。
三、疫情期间,查档时间临时调整为8:30——15:00(公休日除外)。
特此公告。
长春市档案馆
2020年5月20日
(记者:揣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