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吉林省公安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吉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题调度视频会议精神,控制道路交通违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各辖区大队严查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月6日,经开大队民警在世纪广场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32V**的轻型自卸货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车辆核定载客2人,实际载客5人,超员3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夏某某处以罚款200元。

  5月10日,宽城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4分钟查处两起超员违法行为。车号为吉A****5的小型轿车核载7人,实载8人,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另外一辆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5月12日,双阳大队民警在巡逻时拦截一辆后悬挂下沉明显的面包车。打开车辆后厢盖时,发现了其超员载客的“猫腻”。驾驶人刘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转运车上乘客。

  5月18日,莲花山一中队民警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疑似超员。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8人,超员2人。民警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大、风险高,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超员载人会加重车辆悬挂和底盘负担,影响刹车等部件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还会加大乘客逃生难度,增加人员伤亡的风险。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切勿超员载人,请不要乘坐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