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面向社会公众和需要检测的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加大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扩大人群检测范围,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保障复工复产安全,应对常态化防控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精神,长春市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名单确定。

  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机构

  朝阳区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民康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医院、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榆树市人民医院、农安县传染病医院、德惠市人民医院、九台区人民医院、长春市双阳区医院、长春新区仁华医院、长春盈康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汽开区疾控中心、劝农山镇中心卫生院。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

  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自费服务,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431-88612320。

  (记者:徐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