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更多的在职职工减轻因住院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长春市总工会近日决定再次下调工会会员服务卡住院医疗补贴起付线,超过600元(含600元)的按15%比例核算补贴金。

  起付线已由开始的2000元逐步下调为600元,下调幅度达到70%,政策调整后住院会员的受益率可以达到60%左右,这是长春市自2014年起经过4次调整,惠及广大工会会员的又一实事。

  按照规定,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医保中心结算后,对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含起付线、自理费用、自费合计),低于600元的不予补贴;超过600元(含600元)的按15%比例核算补贴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职职工,以其住院总费用为基数,低于4000元的不予补贴;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22.5‰比例核算补贴金。会员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可以获得6000元补贴金。

  住院会员不需要上报申请材料,长春市总工会每季度根据省、市医保部门提供的会员住院结算信息核算补贴,并将补贴金直接发放到职工的会员服务卡中,为会员提供贴心、便捷的医疗保障。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揣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