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长春市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事故隐患增加。为遏制酒驾醉驾上升势头,有力有效服务复工复产,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吉林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各辖区大队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月28日晚6时左右,南关大队永春网格长孙思邈带队在永宁路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行为十分可疑。民警检查驾驶员证件,要求他摘下头盔配合核实身份信息,但驾驶员迟迟不肯摘下头盔。

  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驾驶员终于将头盔摘下,一股酒味迎面扑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l,男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据该男子交代,自己喝完酒后准备接家人下班,担心被查所以换上密不透风的头盔,以为能蒙混过关。在民警的教育下,驾驶员表示特别惭愧。

  交警提醒:驾驶员应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是对他人安全负责,也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长春交警绝不会放松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对过往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对驾驶人做到“逢疑必测”,保持酒驾整治高压态势。在此提醒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安全不可忽视,切莫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