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是当前长春市上下头等大事和全力以赴推进的中心任务。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依法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纵深开展,依法强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查办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月10日15时许,农安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绅士小区入口进行疫情检测和信息登记时,小区居民王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工作人员。农安县公安局宝塔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处置,该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宝塔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2 、2月13日,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接到雅居小区物业报警,称小区西侧铁栅栏被人恶意破坏。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实地走访并调取监控,确认系小区居民国某所为,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国某交待为逃避小区疫情检测对小区栅栏实施破坏。泉眼派出所依法对国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

  3、2月10日10时10分许,农安县居民刘某驾私家车途经三岗镇防疫检查站时,拒不接受检测并辱骂工作人员,两次扯掉工作人员防护口罩,造成交通堵塞长达20分钟。农安县公安局三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现场调查和调取监控,查明违法事实后,依法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

  4、2月11日13时许,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公安分局正阳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在某药店所购买的口罩系假冒伪劣产品。派出所组织警力缜密侦查,将销售假冒1.6万只伪劣口罩的嫌疑人周某某抓获,经进一步追踪溯源,上线孙某某于13日落网。目前,嫌疑人周某某、孙某某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5、2月15日17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根据线索,组织刑警大队和南街派出所联合侦办,经缜密布控,于16日10时许将诈骗违法人员李某某抓获,查明该人自1月底以来,以销售医用口罩为名,利用微信转账收款,先后骗取4名被害人的违法事实。目前,嫌疑人李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正告,对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长春公安必重拳整治,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