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民防范意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2月16日长春市通报的确诊病例黄某某的行程轨迹予以通告:

  黄某某,女性,1960年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系外省确诊病例密接人员,住址为长春市高新区融创上城小区。

  1月18日,乘坐D121次(车座04车004A)长春至佳木斯列车离长。

  1月18日至2月13日,一直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活动,春节期间家人聚餐时,与七台河市一名确诊病例接触。

  2月12日,出现咽部不适。

  2月13日15时38分,乘坐黑龙江籍牌照车辆,经高速到长春市女儿家后,未外出。该车辆未在长春市停留直接返回。

  2月14日下午15时,由120车将其送入吉大一院就诊。

  该病例系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感染发病,在长春市无外出史、无接触史、病源清晰。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在长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认真落实群防群控措施,就一定能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来源: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