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传来消息,长春市第14例确诊患者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王某,1月31日因发热、咳嗽、乏力收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入院后,在省市两级专家组的指导下,经过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医护人员的合理诊疗,精心照护,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

  2月15日,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患者已达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可以出院。

  患者出院后,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健康随访。

  (来源: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