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长春市公安局对危害疫情防控大局的各类不法行为依法严惩、重拳整治、绝不姑息。现将查处的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月11日零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宽平大路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指令,报警人张某自称本人和亲属感染新冠肺炎并将于次日制造命案。派出所立即组织多名警力,连夜调查布控,于当日凌晨2时许将张某找到。张某交待醉酒后拨打110谎称自己和亲属感染疫情并称欲杀人的违法事实。派出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

  2、2月9日11时5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前进大街派出所接到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报警,称一男子驾车进入长春大学西校区家属楼小区,拒不配合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并踹倒隔离护栏强行驶入。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将男子朴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3、2月10日12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永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柳家村村民曾某制作视频辱骂永春镇疫情检查点工作人员并在微信朋友圈传播。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于当日14时许依法将曾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该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派出所依法给予曾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4、2月12日12时许,绿园区景阳小区业主张某某组织6名亲友在自家门前进行烧烤聚餐。接到群众举报后,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春城大街派出所立即出警制止。依法对6名非法聚集人员分别给予行政罚款200元。

  5、2月13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宽平大路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男子利用微信高价出售防雾霾及一次性口罩。派出所联合分局环侦大队经过7个小时蹲守抓获嫌疑人宋某,收缴口罩9300余只。经审,宋某供述低价进货后通过微信高价销售并非法获利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派出所依法对宋某予以刑事拘留。

  6、2月8日13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汽开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指令分局网安大队和创业大街派出所联合破获一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钱财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微信朋友圈散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转帐方式,诈骗钱财3.75万元。派出所依法对陈某予以刑事拘留。

  7、2月10日12时许,长春市公安局环侦支队会同网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钱财案件。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利用微信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别骗取3名被害人现金总计1688元。环侦支队依法对姜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警方正告,疫情防控无小事,对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长春公安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来源:长春公安宣传)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