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暖季要来了,今年需要注意啦!供暖开栓时间提前了,不再是10月25日。

  2019年长春供热期

  按照去年实施的《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长春市供热期为10月20日零时至次年4月6日24时。如果出现异常低温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停热申请办理时间

  与往年不同的是,市民如果在2019-2020供热期内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本供热期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9月20日前到供热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供热企业管网注水后,将无法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手续。申请停热的用户,应当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需要注意的是,停热之后想复热,或者去年正常交费,今年想办理停热的,用户要到各供热公司办理相关停供或复热手续,不能由银行代收基础热费。

  欠费补交办理

  此外,如果有欠费的,需要到热企将欠费补齐后,才能正常缴纳本年度的供暖费。没有进行分户供热的,新建居民楼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热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需要足额缴纳热费。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