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部署要求,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公布长春市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市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本次公布的白名单是指经长春市教育局审批成立并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参加2018年度年审年检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本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属地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请各位家长谨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