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对《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更加充分地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定于2019年7月下旬对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将就下列事项进行听证:

  1.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如何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问题。

  2.没有物业维修资金或者物业维修资金不足的老、旧、散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资金如何筹集的问题。

  3.物业服务企业因业主未交纳物业费而限制业主乘坐电梯的问题。

  4.在电梯加装刷卡系统是否应当经业主同意、如何经业主同意的问题。

  5.政府应当如何鼓励电梯生产、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问题。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7日止。

  报名方式:公民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持法定身份证明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名。

  报名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07室。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阐述听证事项观点及理由的书面材料。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陈述人。

  联系电话:87605851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7月10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