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春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长春市委市政府、吉林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凝聚斗争合力,充分释放斗争能量,强力推进斗争开展,实现了“第一年将浮在面上的黑恶势力清除干净”的工作目标。

  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2017年11月13日,中央政法委联合调研组到长春市开展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有关情况专题调研活动结束后,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就开始筹备扫黑除恶相关工作。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令下达后,全市公安机关和1.2万名民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最佳姿态,迅速投入到专项斗争中。

  线索摸排核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环节。为此,长春市公安局统筹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以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机制、举报线索复核机制为牵引,以“十必查”“十必打”为重点,以派出所警务责任区和夜巡警务区为最小作战单元,正面战场与监所等第二战场同向同步,集中开展6次线索摸排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梳理、案件倒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获取有价值线索1206条,核查涉黑涉恶线索566条,转化战果150条,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主攻方向,坚持除恶务尽。长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集中收网、集中缉捕、集中清剿涉恶九类犯罪、集中打击“非法追索债务类”黑恶势力犯罪6个战役。截至3月末,全市共立案侦办涉黑涉恶团伙案件124起;刑拘黑恶团伙成员846人,破获刑事案件555起;抓获涉黑涉恶逃犯212人;打掉农村黑恶团伙21个,打处涉黑涉恶村干部10人。

  长春市公安局严格依法办案,始终把法律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一切以审判为中心,主动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全程跟案盯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通过一年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春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110刑事警情、刑事案件立案数量均同比下降,全市命案首次实现发案不过百,96起命案即发即破;打击黄毒赌、打击整治枪爆犯罪、打击金融风险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战果均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记者:周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