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乘客乘车需求,提高运营服务质量,通过实地调研和客流分析,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决定自4月13日起,对轨道交通2、3、4号线的行车组织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一、 轨道交通2号线

  高峰时段增加运营车辆3列,行车间隔由8分钟缩短至6分钟;平峰时段增加运营车辆1列,行车间隔由8分钟缩短至7分钟;全日增加车次40次。

  二、 轨道交通3号线

  工作日早高峰行车间隔由6分钟缩短至5.6分钟,平峰行车间隔由7分钟缩短至6.6分钟,晚高峰行车间隔由6.5分钟缩短至6分钟,全日增加车次15次;周末行车间隔由7分钟缩短至6.6分钟,全日增加车次8次。

  三、 轨道交通4号线

  工作日平峰、晚高峰及周末均增加1列运营车辆:工作日平峰时段平均行车间隔由7.8分钟缩短至7.2分钟,晚高峰平均行车间隔由7分钟缩短至6.5分钟,全日增加车次16次;周末平均行车间隔由7.8分钟缩短至7.2分钟,全日增加车次22次。同时为更好地满足乘客的乘降需求,增加了部分车站的站停时间。

  来源:长春轨道交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