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长春市“黑救护车”非法营运现象,保障广大患者生命财产安全,2日至3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对市内各大医院周边停靠的医疗救护和患者转运车辆进行集中检查,基本肃清市内各大医院内部及周边的“黑救护车”,有效维护长春市医疗急救领域的良好秩序。

  检查行动中,联合执法队重点核查救护车辆运营手续、车辆所属公司登记注册信息、车体涂装及警灯警报装置使用情况等,并对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承接医疗救护、患者转运等业务以及未经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审批,违法违规使用警灯警报、急救中心字样和标识、医院标识的车辆进行相应处理。

  “由于‘黑救护车’的人员未接受过专业培训,急救设施也不专业,在执行病患转移任务时,患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可靠保障。”长春急救中心副主任李栋表示,作为长春市唯一的院前急救机构,长春急救中心的所有急救车辆均有国际通用标识,车体两侧涂有“长春急救中心”字样,配有警灯,每辆车配备专业的医生、急救员、护士、司机,心电机、除颤仪、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均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要求配置,配有37种急救药品。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徐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