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雪)违法建筑,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11日,记者从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今年长春市将启动新一轮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到年底前,存量违法建筑拆除率完成90%以上。

  “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工作,长春市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已经拆除500多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目前还有200多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待拆除。”市城管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长春市拆违工作的重点是:拆除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的违法建筑;拆除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等公共用地的违法建筑;拆除压占防火通道、供电走廊、地下管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居住区内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违法建筑;拆除各类市场、商场及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违法建筑;拆除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举报的违法建筑。拆除这些违法建筑之后,将组织住建部门和园林部门及时进行恢复。

  今年,长春市拆违工作将多措并举,对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移送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行政强制程序,尽快实施拆除;对规划执法职能划转前规划部门未查处的和新建的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及时作出拆除决定并移送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强制拆除。同时,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实现发现、拆除、追责三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建立违法建设监管网络,对新增违法建筑严管重罚,坚持“露头就打”,切实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长春市将加强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监督考评,建立市考评区、区考评街道的两级考评制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将依法对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问题进行查处,把违法建筑当事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