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源)7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1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期一天。受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委托,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凝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铁茗、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人事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长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讨论研究了长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法定列席人员名单、决定列席人员名单;听取了关于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提出了关于提请补选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讨论研究了2018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确定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时间。

  主任会议建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为:审议长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审议长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长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审议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市政府关于长春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事项。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