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93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各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吉林省财政全额保障。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报名基本条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专业不限;报考榆树、农安、德惠、公主岭法院的,原则上为当地户籍;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8:00至2020年10月21日16:30(共3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1-88558729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