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题型

  试题类型包括:判断正误、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五)笔试推荐参考书

  考生备考教育专业基础的推荐参考书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基础》和《心理学基础》(12院校编写);备考学科专业基础的参考书目为现行的国家课程标准(或课程纲要等)及相应的教材、教参。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各市(州)继续执行《2009年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制定面试操作办法并具体施考。在面试工作组织上,市(州)教育局要积极争取人社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共同组织面试工作,同时要充分调动设岗县(市、区)的积极性,加大设岗县(市、区)在面试专家评委组成、工作人员配置、考务安排等方面的参与力度,配合市(州)共同完成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60分,以实际成绩计入考试总分。

  三、考试科目

  考生必须通过准考证信息确认参加考试的科目,并根据所报教学岗位的学科参加对应科目的考试。

  报小学、初中英语学科的考中小学英语卷;

  报小学、初中音乐学科的考中小学音乐卷;

  报小学、初中美术学科的考中小学美术卷;

  报小学、初中体育学科的考中小学体育卷;

  报小学、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的考中小学信息技术卷;

  报小学、初中汉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汉语文卷;

  报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科的考中小学特殊教育卷;

  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思想品德(政治)学科的考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卷;

  报小学语文学科的考小学语文卷;

  报小学数学学科的考小学数学卷;

  报小学科学学科的考小学科学卷;

  报小学、初中蒙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蒙语文卷;

  报小学、初中朝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朝鲜语文卷;

  报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的分别考与之相对应的学科试卷。

  报小学、初中使用朝、蒙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共同卷可用汉语言文字或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专业卷须用民族语言文字答卷。

  其余未特殊要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一律用汉语言文字答卷,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无效。

  四、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聘请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制笔试试卷。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具体落实笔试考点设置、考场编排、与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共同确认准考证信息,组织施考、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

  面试的考务工作,包括面试试题的命制及其他具体考务组织管理工作,由各市(州)特岗办公室负责。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三考”工作的重要精神,继续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3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3]18号)工作要求,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完善各项安全保密责任制度,健全考试工作机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考试服务工作质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按照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考务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担。

  五、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笔试命题及制卷时间:7月4日—14日。

  笔试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考务培训时间:7月4日—13日。

  领取试卷时间:7月12日上午9:00。

  笔试时间:7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试卷回收及阅卷时间:7月14—16日。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7月20日左右发布笔试成绩

  市(州)组织面试时间:7月27日—28日。

  六、成绩统计与录取工作

  时间安排

  7月30日,市(州)上传面试成绩。

  7月31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市(州)根据总分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上报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

  8月1日,发布各市(州)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

  8月4日—5日,由市(州)特岗办统一组织体检。

  8月8日,市(州)将考生体检结果录入报名系统,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审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设岗县(市、区)。

  8月9日,公示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

  如有变动,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