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按照政府通告要求,对光明街南北两端路口设置了摩托车禁行标志,即日起,严禁摩托车驶入该区域。

  据了解,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交警部门早已在光明街与友谊路交会路口、光明街与爱丹路交会路口设置了摩托车的禁行标志,但实际管理中,并没有硬性要求。随着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再加上光明街的车流量大,经常发生堵车情况,摩托车在行驶中,经常随意变道,引发刮碰事故,加剧堵车。

  记者在报社岗路口看到,由友谊路东向北进入光明街、参花街由西向北驶入光明街、延吉大桥北南向北驶入光明街的几处,都已经更新、增补了摩托车禁行标志,严禁摩托车驶入光明街路段。

  该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赵永义介绍说,光明街为政府通告中提出的摩托车禁行路段,为了更好的加强该路段的管理,辖区中队交警也将对该路段进行管控,对驶入光明街的摩托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王宇/文 王京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