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以院系党组织推荐意见为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就业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到,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吉大就业网,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仲裁受理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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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自长春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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