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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安市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庄京花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15-01-29 08:56:40

    庄京花是大安市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她外表文弱,但充满阳光的笑容特别感染人,让眼前人一下子没有了生疏和距离。她在大安市检察院已经工作了18年,虽然青春韶华已逝,但同事们仍亲切地称她是院里的一朵小花。

  为了正义就得“较真儿”

  庄京花是个爱“较真”的人,她常常因为辩析一个案件而跟同事争论得面红耳赤。她说,法律人的良心就是追求正义,为了正义,就要敢于较真,来不得半点马虎。工作中,她从不局限于法官的说理判决,总是查微析疑,从多个角度考虑案情,没有半点马虎。

  2003年,崔某购买了本市中心商场通道内的一楼墙面(摊位),并将此墙面出租给翟某,租期为五年。翟某在使用此墙面期间又转租给第三人王某,租期过后,崔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此墙面。有买卖合同书、租赁协议、收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有关证据材料。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将营业墙面(摊位)交付给原告崔某。

  庄京花仔细查看卷宗,发现法院判决表面看似有理有据,但深入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却有不当的地方。卷宗提供的种种证据表明:此争议墙面在公共通道上,依法律规定,通道部分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崔某虽花钱买了此墙面,但其既不是墙面的所有权人也未经所有权人授权使用,起诉主张权利主体不适合。另依据 《消防法》相关规定,公共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及墙面设施属于业主共有,是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的,更不允许私自出售,所以此案中原告提供的墙面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买卖行为是违法的。理清了事实的曲直真伪,庄京花加班加点将案件审结,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得到了上级院的支持,目前,此案已移送中法抗诉。

  只要百姓满意再苦再累也值

  让百姓都能知法、懂法、守法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是庄京花不懈的追求。

  今年夏季,大安市检察院开展“送法下乡进乡镇,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法律宣传活动,庄京花和民行科的干警们为百姓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现场受理来访案件,为百姓答疑解惑。

  当天烈日当头,气温高达40度。活动现场,庄京花正在接待一位七十多岁老大爷,耐心细致地为老大爷讲解法律问题,不知不觉汗水流过脸颊。这时,她的头顶呈现一片荫凉,原来,是另一位同行的老大爷从身后为她撑起一把红色的太阳伞,笑着对她说:“你这孩子在烈日下讲得太辛苦,以前请也请不来的检察官现在竟送上门来服务,能够跟你们唠唠嗑,听听法律,我这心里舒坦多了,心中多年的疙瘩也解开了。”

  走进乡镇,走进村屯,庄京花经常与老百姓谈心,唠家常。她常对同事说: “老百姓的要求其实并不高,他们是那么纯朴、善良,哪怕只是帮他们做一点点事情,他们都会记在心上、挂在嘴上,我们再苦再累也值啊。”

  干“民行” 就要把百姓当成家人

  民行案件的性质决定了民行工作没有大的光环,然而那些鲜活的、蕴含着当事人喜怒哀乐的真实案情,却总是与民生、和谐息息相关。庄京花深谙此理,对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她都耐心释法,细致疏导,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她说,“干民行,就要把百姓当家人。通过努力,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及对法律的信任、对检察官的信任,矛盾少了,社会也就和谐了。”

  今年7月,她接访的当事人宋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她深入了解案情,经审查认定法院判决适用法律基本正确,不符合抗诉条件。宋某得知这一答复后,误认为检察机关袒护对方当事人,法检两院处理不公,情绪十分激动。

  庄京花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做细致的调解工作,深入阐明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和检察院不予抗诉的法理依据,又结合双方当事人各自所面临的困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双方以和为贵,相互谅解。双方当事人都被她执着的精神所感动,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虽然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但正是琐碎事儿的合理解决才能避免矛盾激化,消除社会隐患。”庄京花说。

  让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让在校学生走好青春的第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是民行科的重要工作。因为经常接触一些迷途的青少年,庄京花还专门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以便进行更专业的心理疏导。

  去年7月份,在一次法制宣传进校园的活动中,一位高一学生的家长找到她,让她帮助自己的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了解后得知,高一学生张某,因为“江湖”义气,经常帮人打架而被所在学校开除,遂产生了厌学心理。庄京花也是一位高中生的母亲,她深深感知张某父母的无助。于是,她苦口婆心地与张某进行了长谈,从积极的人生态度讲起,以真实生动的案例告诫他脱离学校的后果和危害。最终,张某意识到这种消极的思想会毁了自己的一生,决定重校报振作起来,回报亲人和社会。后来,张某又重返校园,并经常给庄京花发来短信汇报学习成绩。

  庄京花说,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思想脆弱,从法律上、心理上对他们及时进行疏导,对于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尤为重要。目前,她已经成为大安市心理咨询志愿者,为更多的青少年提供免费的心理疏导。

  写下痴爱的检察人生

  在民行科工作之前,庄京花先后在研究室、办公室、反贪局工作过,积累了丰富的写作素材。18年来,为了心爱的检察事业,她笔耕不辍,练就了深厚的文字功底。

  有时,她白天上班忙于业务工作没有时间写作,就常常在下班后写到深夜,严谨的公文、感性的散文、激情的诗歌、理性的文艺评论、带有见解的法律论文,她都尝试去写。

  付出终有回报,她所撰写的散文《我的选择》抒发了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发表在《检察日报》上;《一张卧铺票》再现了女检察官浓浓的母爱,在中国女检协、正义网联合主办的“祝福•母亲”征文活动中获优秀奖;《牵手检察 感受幸福》在吉林省直机关举办的“三八”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楹联“千秋伟业壮检魂,万代英模悦苍生,立检为民”在中国检察官文联举办春联征集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十几年来,她有30篇论文在《中国检察理论研究》等期刊上发表,有70余篇宣传报道发表在各类报纸,省、市级内部网站。她用生花的妙笔,书写着检察文化的正义之美。庄京花的座右铭很简单,却足以让她付出全部——赋心予人、赋信予人、赋诚予人。

  她是一名检察官,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她是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但她说,她最引以为傲的头衔还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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