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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李瑞军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15-01-20 16:04:47

  李瑞军个头不高,身板略显单薄,甚至面相还有些“稚嫩”,却已是声名在外的“李不倒”。

  说起“李不倒”这个绰号的由来,公诉科科长张磊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法院的一位领导来检察院,进门就问:“李不倒在几楼办公?”张磊被问住了,单位没有“李不倒”这个人。“您找哪个科室的同志?”

  “公诉科的李瑞军啊,法院的人都这么叫他。” 法院的这位领导说。

  “李不倒”这个“绰号”由此传播开来。

  现任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的李瑞军,今年刚满30岁,从事公诉工作已有7年。他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业务能力强,在庭审中很多牙尖嘴利的律师也驳不倒他,“李不倒”这个绰号可谓实至名归。可同志的眼中,“李不倒”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多大的工作压力也压不倒他。

  “怀柔”政策情系迷途“羔羊”

  “我的职责就是对这些迷途的孩子付出真心和真爱,让他们重返正确的人生轨道,健康成长。”谈起未成年人检察(未检)工作,李瑞军如是说。

  2009年,未检办成立之时,李瑞军就来到这里,当时,未检办缺少工作规范,他就带领同事们审慎研究,多方借鉴,最终确定十余项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

  《社会调查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他们当中很多人犯罪都是一念之差,我们必须从社区、家庭、学校等多方面对他们进行调查了解,如果他们一贯表现良好,我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从轻处理。”李瑞军说。

  姜某寻衅滋事一案中,姜某自述案发起因是自己过生日时,和朋友喝多酒后行为失当。李瑞军注意到姜某卷宗上的户籍底卡上的出生日期比案发日期早一个月,姜某称户籍底卡上登记的是农历而非公历。为搞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李瑞军找到当天和姜某一起喝酒的朋友、姜某的父母了解相关情况,又到公安机关翻阅其户籍原始档案,最终查明姜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避免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

  《亲情会见制度》是对开庭前符合条件的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与亲人会见,用亲情的力量重燃他们对生活的希望,消除其逆反心理。2013年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害怕被判刑而拒不承认犯罪,李瑞军对其进行耐心的法制教育,并安排李某的母亲对他进行沟通劝解,最终李某真诚悔罪,并依法得到从轻处理。

  针对一些未成年学生犯罪的特点,李瑞军创新举措,实行“周末办案”。遇到对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调查时,未检办会选择在节假日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隐蔽调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13年高考前夕,通化某中学的9名高三学生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中涉嫌犯罪,李瑞军以不耽误学生的学习时间为原则提前介入侦查,同时,他建议公安机关在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用急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尽量减少对学生的传讯,等高考结束后再审查。公安机关听取了他的建议。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李瑞军加班加点,快速将案件审查完毕,并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9名学生最终免于起诉。其中几名学生还考取了国家重点大学,家长们送来了锦旗表达无限感激之情。

  知心哥哥  真情驱散阴霾

  “未检办”工作五年来,李瑞军从来没有“案结事了”的轻松与畅快,他自觉地承担起对每一个孩子的帮教责任,直到这些孩子真正回归和重新融入社会,他曾帮教过的涉罪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

  为了教育在校学生远离犯罪、远离阴霾,李瑞军每年都抽时间到通化市多所中学讲授法制课,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5月份,李瑞军还“转行”当上了编剧兼导演,并协调东昌区法院以法庭为现场,组织通化市实验中学的学生们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庭审,同学们在法庭上,围绕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你来我往,激烈辩论,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

  在许多曾经涉案的孩子眼中,李瑞军就是“知心哥哥”,对他特别信任,什么事都不隐瞒。如今,那些曾“迷途”的孩子们有升入大学的,有走进社会的,无论在哪,他们都会经常写信给李瑞军,汇报他们的学习、工作情况,甚至生活中的烦恼与困惑也和他诉说,李瑞军会在业余时间耐心回复和解答,他用诚心与爱托起了一片和谐的天空。

  法庭上的妙语连珠、咄咄逼人的“李不倒”,内心却常常被一些特殊的人群触动。曾有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家在外地,因与父亲吵架私自离家出走来到通化市,饥寒交迫之际,他抢了一位老人的金项链被抓捕。当这个孩子历经波折后与父亲抱头痛哭时,一旁的李瑞军心里酸酸的,他知道,未检之路不仅漫长而且依然沉重。关爱涉罪未成年人,不单是检察机关,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默默奉献 单薄双肩勇担重任

  李瑞军就是这样一个有爱心、有担当的人。单位人手不够用时,不管多繁重的工作,他都能主动承担,由于长期低头看卷,他得了颈椎病,还患了近视眼,但他依旧快乐地工作,从不报怨。7年来,李瑞军从未请过一天病假,有一次,他感冒发烧,就利用中午吃饭时间悄悄地到附近的诊所打点滴,他对工作的这种执着与热情让同事们十分敬佩。

  多年来,李瑞军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办理了99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案255人,没有一起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出色的工作也得到上级充分认可,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还被吉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诉系统优秀办案能手。”

  法律有硬度也有温度,李瑞军既是检察官也是“知心哥哥”----执法路上,他用带有温度的“未检”工作方式,书写着自己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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