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密度变化,9月1日零时起,长春市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其中93号汽油每升上涨0.08元。
昨日,吉林省发改委根据气温变化对成品油密度的影响情况,按照《吉林省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布“我省2014年第四周期升付油价格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长春市为例,调整后,长春市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由7.2元/升调整7.28元/升,每升涨0.08元;97号汽油由7.88元/升调整到7.94元/升,每升上调0.06元;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由6.8元/升调整到6.92元/升,每升涨0.12元。
据悉,本次油价调整是密度变化所引起的,吨价不发生变化。由于汽温降低,油品密度增大,每升所含油品质量增加,所以升价调整。 “通知”公布的升付油零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加油站可在规定的幅度内自行向下浮动。在执行本周期公布的成品油密度值期间,遇有国家出台成品油价格改革措施,按国家政策执行。“通知”自2014年9月1日零时执行。(本报记者 温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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