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吉林|新闻|美食|尚品|旅游|城市|汽车|健康|读图|微博|吉林森工

|邮箱|注册

新浪吉林

长春市检察院:履职尽责推进改革试点

来源: 长春日报 2014-08-15 11:16:33
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普法宣传进社区。  刘世和 摄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普法宣传进社区。  刘世和 摄

  (长春日报记者 周源 通讯员 秦洪祥) 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和过硬队伍建设“三大建设”重点,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长春市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入全市“一环两横三纵”,地铁轻轨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严厉打击涉恐、涉毒等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 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2072人,依法提起公诉2993人。积极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共受理并依法解决信访举报和法律咨询1102件次。加强刑罚执 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了“减、假、保”专项检查,有效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上半年,共查办贪污贿 赂案件135件198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件83人。

  长春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科学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检察院科学整合内设机构,实现管理扁平化;探索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 检察行政官,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简化分级审批程序,确立办案责任终身制;构建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规范、公正、廉洁执法。

  目前,试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办案效率显著提高,案件退补率下降了57.7%,结案率上升为99.7%;主任检察官从繁杂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办案,案件质量 进一步提升;办案与监督分离,诉讼监督职能得到强化,立案监督和刑事抗诉案件分别上升11%和7.6%。干警心态平稳,检察官的执法理念和思维方式正在发 生变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能力危机意识和职业荣誉感明显增强。

分享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