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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局实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8条

来源:城市晚报 2014-04-21 13:57:09

  城市晚报讯 2013年,长春市委、市政府批转实施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8条措施,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先照后证”、“非禁即入”、注册资本“零首付”、服务“零收费”等惠企新举措。近日,长春市工商局局长谢志敏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去年以来,通过先发执照后审批,办理“先照后证”市场主体15.1万户;办理注册资本“零首付”公司856户;对所有工商服务一律“零收费”,为企业和群众减负1800多万元。

  “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近两年,长春市工商局加强两级机关、服务窗口和基层工商所建设,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三级窗口全面实行“三心”、“两便捷”、“五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助企三服务”,更好地助企惠企,便民利民。

  据谢志敏局长介绍,“三心”,即三级窗口全面推行热心、耐心、细心服务,努力帮助办事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两便捷”,一是审批时限再提速,进一步压缩原有“一三五日制”行政审批时限。二是绿色通道更畅通,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登记注册,一律通过“绿色通道”以“直通车”方式办理。将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登记注册纳入专门“绿色通道”随到随办。

  “五服务”,即预约服务、全程服务、现场服务、跟踪服务和延时服务。“助企三服务”,即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商标、广告、合同等监管服务职能,指导和帮助与企业加快发展,做大作强。一是上门年检服务。二是融资指导服务。三是品牌战略服务。

  推出“四个一律”人性化执法

  谢志敏局长表示,长春市工商部门大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注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去年以来,推出人性化执法举措,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首次非故意违法行为一律不扣押财物,首次未按规定年检验照的一律不吊销营业执照,首次抽逃出资的一律给予改正机会。新政策执行一年来,共对176户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去年未年检验照的4.6万多户主体一律不予吊销。

  不断深化强农惠农举措

  “农村土地流转是牵涉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统筹’的大事。”谢志敏局长说,长春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以合同为切入点,采取土地托管模式,集中连片经营,测土施肥,科学种田,组建1.4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850多个家庭农场,指导托管农民土地5.2万公顷,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合同帮农”土地托管这一模式已经成为工商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著名品牌。

  同时,工商部门依托遍布乡镇的基层工商所,实施“一所一标”和“一所多标”工程。近两年,工商部门通过“商标富农”指导农企和农民注册农产品商标174件,为更多优质农产品走向市场铺平了道路。另外,工商部门发挥监管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的便利条件,指导推行“农超对接”流通方式,使大量优质低价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记者 姜永鑫 实习生 阚瑶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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