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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严禁老师有偿补课

来源:城市晚报 2014-04-11 10:16:02

  城市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对老师和学校重申“六条严禁”,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或解聘等组织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学校校长免职。

  据了解,这“六条严禁”包括:一、严禁索取或者接受学生和家长财物、有价证券、交付凭证。二、严禁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办班。三、严禁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等谋取利益。四、严禁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五、严禁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六、严禁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对违反“六条严禁”的教师,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或解聘等组织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学校校长先免职,再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郭美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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