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安保期间,高支延吉大队珲春公安检查站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强化警力部署,加大查缉力度,于3月7日查获管制刀具一把。
7日上午9时30分许,高支延吉大队珲春公安检查站民警在珲春收费站口执勤时,通过手持式警务终端发现一辆车牌为吉H92XXX的小型客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待将该车控制后,民警对车辆进行了细致检查,在车后背内发现管制刀具(军刀)一把。随即,民警将驾驶员传唤至检查站内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驾驶员马某今年33岁,吉林省龙井市人。据本人交代,该管制刀具(军刀)系在延吉市某纪念品商店内购买,购买之后一直放在车的后备箱里。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珲春公安检查站民警对马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警告的处罚。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马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处罚完毕后,民警收缴了管制刀具,并对马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马某也表示再也不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了,一定会以此为戒。
(高支延吉大队 王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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