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吉林|资讯|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健康|读图|专题|微吧|站点导航

|邮箱|注册

新浪吉林

长春对医疗保险“两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来源: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2013-05-27 11:02:41

  本报讯(记者 艾灵)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7日~5月26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医疗保险“两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单位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中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行为,停网整顿44家,两家医保定点机构被取消资格,拒付和追回各类违规费用380万元。

  拒付和追回各类违规费用380万元

  5月26日,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总数达到420家,定点零售药店860家。

  这次检查活动采取集中检查、日常巡查、突击抽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对检查中出现的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章制度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

  在4月27日~5月26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检查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门诊部共166家,定点零售药店260家,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行为,停网整顿44家,拒付和追回各类违规费用380万元。

  违规单位存在挂床住院等14类违规现象

  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医保处了解到,这些“两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14类:

  1.挂床住院:这是检查中发现最多的违规现象,共有75例。

  2.降低住院标准3例。

  3.未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发生冒用他人医保卡住院1例。

  4.分解医疗项目或重复收费1例。

  5.住院病历记载不及时、不真实6例。

  6.对符合单病种治疗的患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5例。

  7. 1家定点零售药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代划医保卡变相开通医保服务。

  8.将明确规定的自费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1例。

  9. 3家医院医保卡没有按科室由住院处统一管理,部分住院患者床头卡没有医保标识。

  10. 1家医院上报虚假病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11. 2家医院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12. 3家医院存在过度治疗和不合理治疗情况。

  13. 1家医院管理不严格。

  14. 3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定点标牌及投诉电话告知牌以及定点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悬挂,生活用品与药品未完全隔离摆放等情况。

  两家医保定点机构被取消资格

  根据《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规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做出处理。

  取消长春平安医院、九龙医药有限公司百东分公司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扣除长春平安医院所有虚假病历医保费用,两年内不予受理其申报医保定点资格。

  给予一家医院停网3个月处分,对予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东方医院、宽城区医院、绿园区医院内科等8家医院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医保定点服务1个月,暂停期满后接受长春市人社局审核,视审核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开通医保网络系统。

  给予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中德骨科医院、省职业病医院、吉林新华医院等21家医院警告处分,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停网一个月整顿。

  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信用等级考核标准对多家医院进行扣分处理,给予颐康大药房百菊店、长春市福寿康医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同仁大药房有限公司胜利大街分店等35家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和门诊部停网整顿、扣减考评分数及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

  另外,对多家医院拒付违规费用。

  长春将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据了解,下一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建立和完善“两定”单位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医保“两定”单位违规退出机制,发动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如果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存在违规的行为,可以拨打违规举报电话: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5679967;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0431-81110008。

分享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