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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人社局出台十条新规祝大学生创业

来源:吉林日报 2013-04-09 08:57:46

  快毕业了,在吉大读书的松原籍学生小胡,正在为找工作的事情烦恼。但是几天前他回松原探亲时,却惊喜地发现,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台了10条新规定,内容都是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按照新规,他可以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徐伟宁向记者解释了新规给毕业生们带来的好处。

  符合条件可减免人事代理费。10项新规中,前4条都与减免人事代理费有关。其中一、二条规定:毕业2年之内,未就业的和实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可免收2年的人事代理费。三、四条规定:身患残疾和因公或因私负伤的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件终身免收人事代理费。徐伟宁说,目前人社部门收取的人事代理费价格为每年120元,一般都是毕业生与人社部门联系时收取。

  强化创业培训。10条新规中,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的就有4项。新规中规定,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免费送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提供就业岗位,建立对接制度,全程跟踪服务。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每年开展一次“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免费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和指导,对合格人员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对毕业后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参加“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就业见习人员,全员免费进行一次创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孔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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