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地方我们今天就不说了,研究一下现存的问题有什么?”“省院在这项工作的指导上是不是需要调整一下?”“在基础较好的情况下,也不能放松,还是要研究如何再提升一步”……3月24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1至2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以“一汇报一点评”的方式,对全省各业务条线数据“把脉会诊”,聚焦问题、查短板、析原因、谈对策。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省院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部分析汇报后,尹伊君检察长逐一进行点评并指出,从汇报情况看,各业务条线工作稳步推进,但有的条线数据波动较大、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有些指标与全国其他省份横向比较不够靠前、司法检察新理念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不容忽视。

  针对分析研判情况,会议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相融合。要坚持系统思维,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针对目前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后的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要以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紧抓不放,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补齐短板弱项。

  二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努力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加强提起司法救助案件主动性,强化检察环节保障诉讼权利工作,通过更快更优的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更实在的体验感。

  三要理念先行,强化新司法理念对办案的引领和指导作用。要引导办案检察官深刻领会、认真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诉讼办案一身二任、职能一体两面”等一系列新司法理念,履职尽责,做好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要着力提升公开听证实效,加快落实各级院、各条线、各类型案件公开听证“三个全覆盖”。

  四要以上率下,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以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带动检察官基本办案能力提升,各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要继续加大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力度,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办案中充分发挥院领导引领作用、示范效应。

  五要立足管理机制,科学评判检察办案质效。要高度重视最高检制定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确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切实做好评价指标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紧密衔接,将评价指标细化、实化到考评指标中,更好地发挥出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第一至第十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案件管理部、法律政策研究部、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会议现场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