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培训会议,邀请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和应急处置中心专家,为厅直有关单位和先期试点涉及到的市(州)、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据悉,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2020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迅速制定了《吉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厅有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20年11月底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将完成桦甸、抚松、延吉3个试点县(市)的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全省范围内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

  未来,吉林省将在先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流程,加强宣传培训,全面开展普查,摸清全省公路承灾体风险底数,客观认识全省各地公路承灾体风险水平,实现公路防灾减灾“三个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目标,完成“四个一”任务(形成一套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普查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编制一套覆盖全面权威完整的自然灾害风险公路综合防治区划图,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的技术人员队伍,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运输运行环境),切实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高质量交通强省、推进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