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吉林省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吉林省法院坚持以上率下、一体推进,率先在全国法院完成了员额制改革试点任务,并以“放权与控权”为主线,基本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今年上半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吉林省法院开展了司法改革“回头看”专项活动,以司法责任制落实为重点,系统梳理吉林省法院司法改革落实及推进情况,通过“四看四查”实现跟踪问效。

  看权责主体 查制度建设 力补“放权控权”短板

  司法改革前,审判权力运行存在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等问题。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行探索,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审委会、院长、副院长、庭长、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职责共计90余项,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科学划分了办案权限。2016年以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印发了覆盖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权限、合议庭运行、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院庭长办案、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责任制、防止外部干预办案等30余个配套制度,各项制度环环相扣、前后呼应,形成具有吉林法院特色的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

  制度规范指引建立以来,吉林法院还权于法官、合议庭,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强化了法官、合议庭的审判主体地位,吉林省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比达到99%以上。同时,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形成对审判工作的规范指引。目前,吉林法院入额院庭长结案数量约占吉林省法院结案数量总数的52%。

  看流程节点 查重点环节 力补“监督管理”短板

  为有效防止司法改革后法官个体思维差异和局限造成的认识偏差,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专长,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客观公正全面的意见参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推动全省法院全面建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2019年,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法官会议运行;在审委会改革上,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强调司改后审委会应侧重发挥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同时,坚持每季度汇总全省法院审委会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调度指导,2019年,重新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审委会规范化水平,全省法院审委会改革已经得到落实。

  针对院庭长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吉林高院出台《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率先在全国法院对“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监管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并将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与重大案件请示报告一体推动落实。今年2月,吉林法院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在吉林省法院正式推广运行,该平台融入了吉林法院“四类案件”识别规则,构建了覆盖300余项识别标签的“四类案件”自动识别库和数据信息库,将呆板的制度条文转化为了立体化、可视化的具体操作。

  为切实增强院庭长依法依规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制定印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履职评价暂行规定》,率先在全国法院实行月度统计数据、季度分析通报、年度整体评价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履职评价长效机制,截至6月30日,吉林省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实际监管率为97.85%。

  看技术配套 查平台应用 力补“工作落实”短板

  信息技术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手段,只有把法院各项工作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之上,才能更加科学、便捷、高效、透明。

  吉林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着力点,加大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力度,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和审判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智能辅助办案及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推动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以及电子诉讼的广泛、深度应用。同时,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吉林省法院率先接入全国法院司法链平台,相继研发电子证据的存证验证、诉讼服务全流程保障、“两卷合一”自动归档、金融案件互联网办案平台、智能审执衔接、生道执行、办案流程规范化监管、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存证验证、领导过问存证与认证9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吉林法院9个区块链业务场景入选最高法院2020年司法链应用试点工作业务场景,入选数量居全国第2。

  看审判质效 查突出问题 力补“执法办案”短板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统筹研究影响审判质效的现实问题,向改革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建立执法办案工作长效机制。

  2019年7月以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每月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了吉林省法院“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有效改变了以往抓执法办案“运动式”“一阵风”模式。同时,加强案件日常收、结、存管理,从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入手,强化审限提醒、节点管控等举措,严格执行延长审限审批,督促法官进一步提高审限意识,加快案件审理进度,提升审判效率。

  今年上半年,吉林法院结案率位居全国第1位,同比提高17.35%。吉林省法院结收比同比提高7.57%,位居全国第1位。

  “固本革新,方能行稳致远。”吉林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形成常态长效,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动力。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