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长春新区检察院与长春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委员会召开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磋商会,对饮马河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阻碍河道行洪,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磋商,共同研究破解方案,着力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

  2019年,该院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长春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某村村民侵占饮马河河道13.1公顷种植高秆农作物玉米,严重影响行洪。2020年4月,该院干警再次对饮马河河道进行实地踏查,发现该河道仍堆放大量玉米秸秆,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被侵害状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在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未进行监管,根据相关规定,此案符合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磋商会现场,办案人员以幻灯片形式出示调查的证据材料及法律依据,进行释法说理。考虑到饮马河河道原属于耕地,多数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的村民具有承包合同,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该院从“事要解决”为根本出发点,采用磋商形式与行政主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由行政主管部门与在河道内种植的涉案村民协商,在不影响河道行洪且社会公益和国家利益得到保护前提下,允许种植不影响行洪的低秆作物,以保证农民的合法收入。该院将根据再次实地踏查情况,决定此案是否进入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阶段。

  此次磋商会在有效监督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的同时,保证农民合法收入,体现了该院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担当。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